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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18年1月7日在烟台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亚博安卓

来源:   发布时间: 2020年10月28日

  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8年1月7日在烟台市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江敦斌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7年,全市法院在党委坚强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一年来,全市法院新收各类案件112685件,审执结115554件。其中,市法院新收各类案件9596件,审执结9916件。

  一、围绕中心促发展

  紧盯市委走在全省前列目标定位,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

  (一)着力维护社会稳定。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依法惩治各类犯罪,审结一审刑事案件4926件,判处罪犯6230人。依法严惩杀人、抢劫等暴力犯罪和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审结案件1960件,判处罪犯2472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法严惩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和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等涉黑涉毒犯罪,审结案件333件,判处罪犯406人,审理了修建龙等27人涉黑案和贩毒数量达21公斤的辛永清等4人贩卖毒品案,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严惩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审结案件53件,判处罪犯82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严惩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审结案件187件,判处罪犯213人,审理了国家核电技术公司设备部原副主任李军贪污、受贿案,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确有悔罪表现、罪行轻微的初犯、偶犯和未成年犯,依法从宽处罚。强化风险防控,积极参与打黑除恶、扫黄打非等专项整治活动,健全社会矛盾排查梳理、分析研判、预防化解机制,促进提升社会治理效能。

  (二)着力服务经济发展。发挥商事审判职能,审结一审商事案件28427件。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准确把握推进制造业强市、城市化建设等重点工作中的司法需求,制定为全市重大项目建设提供司法保障的10条意见,妥善处理“一岛一带两街区”等项目建设中的征地拆迁、安置补偿等纠纷,依法保障重大项目顺利推进。平等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依法审结买卖、租赁、加工承揽等案件7073件,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依法保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审结破产重组、股权转让等案件93件,稳步推进“执转破”,27家执行不能的企业法人转入破产程序,促进资源优化配置。积极防范金融风险,设立金融审判专业团队,审结融资租赁、金融借款等案件11719件,引导金融资本服务实体经济。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主导作用,推行知识产权案件跨区域管辖,审结侵犯商标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案件1113件,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吉列”商标侵权案入选山东省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例。服务对外开放,审结涉外案件38件,办理司法协助案件25件,优化开放型经济发展环境。

  (三)着力促进法治建设。发挥行政审判职能,审结一审行政诉讼案件724件,其中,判决328件,撤诉232件,驳回起诉131件;依法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1588件,裁定准予执行1370件,不予执行218件,监督支持依法行政,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加强行政协调、调解工作,坚持行政、民事交叉案件一并审理,推动完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制度,出庭应诉305人次,在一起工伤确认行政案件审理中,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市直和县市区相关部门人员160余人旁听庭审,收到了良好效果,促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强化司法和行政良性互动,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和应诉指南,及时就生态环境整治、违章建筑拆除、棚户区改造等提出司法建议,促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发挥司法教育、评价、指引、示范功能,健全“以案释法”、巡回审判、新闻发布等工作机制,广泛开展“法德共进”“法院开放日”等活动,发布打击毒品犯罪、知识产权保护、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案例近百个,促进全民学法尊法守法用法。

  二、践行宗旨谋和谐

  创新完善司法为民举措,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

  (一)强化民生纠纷化解。高度关注教育、医疗、住房等民生领域新诉求,坚持调判结合、调解优先,审结一审民事案件29868件。全面推开家事审判改革,建立家事案件冷静期、心理测评干预、案后跟踪回访等机制,完善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审结婚姻家庭、赡养抚养等家事案件10251件,促进家庭和睦社会和谐。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依法审结农村土地确权、土地流转等涉“三农”案件238件,保障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强化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审结涉及资源保护、环境治理的案件136件,助力美丽烟台建设。探索推进公益诉讼案件审判,审结涉及破坏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的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0件,受理全省首起由检察机关提起的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依法维护公共利益。深化司法拥军,开展“送法进军营”等活动,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支持和服务国防军队现代化。

  (二)强化胜诉权益兑现。加大执行工作力度,执结各类案件38328件。积极争取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支持,推动建立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市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审议全市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汇报,出台决议,举办基本解决执行难专题法制讲座暨法院执行工作联席会议,推动解决工作难题。健全完善执行工作机制,实行执行风险诉前告知和财产保全保险担保制度,提高财产保全使用率,保全案件4195件,标的额85.6亿元。建成两级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实现统一管理、统一指挥、上下一体、内外联动。探索建立以执行法官为主导的执行团队模式,常态化开展网络执行查控,将查控范围扩展到银行理财等金融资产,实现主要财产形式及被执行人信息“一网打尽”,对37483案进行查询冻结,查询车辆6753辆、房屋4476套、证券0.66亿股,冻结资金17.3亿元。建立网络司法拍卖新模式,15家法院均入驻淘宝网,拍卖标的物724件,成交额2.9亿元,溢价率17.2%,为当事人节省佣金1150.8万元。强化失信信用惩戒,联合市发改委等53个部门制定失信惩戒备忘录,将失信名单嵌入市级行政审批系统,自动比对、自动拦截、自动惩戒,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监管格局。运用定期发布“诚信黑榜”、今日头条精准曝光、电话彩铃信誉惩戒等方式,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17612例,限制9114人次购买机票、10879人次购买高铁票,5462人主动履行义务。严厉打击拒执行为,对122案123人罚款157.7万元,拘留421人次,移送立案侦查49案50人,判处刑罚7案8人。

  (三)强化便民机制建设。拓展诉讼服务体系,探索建立“线上”“线下”诉讼服务渠道,整合诉讼服务中心、律师服务平台和12368热线等功能,开通“智慧小法”智能法律问答平台,为群众提供网上查询、网上立案、联系法官等便捷服务5279次。健全完善假日法庭、旅游速裁法庭、果业法庭等工作机制,打通司法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与市司法局联合召开全市人民调解工作会议,建立特邀组织和特邀调解员名册,聘用老教师、老党员担任特邀调解员“驻院”“驻庭”调解,完善交通事故、劳动争议、金融消费等领域诉调对接机制,为群众提供多元化纠纷解决渠道。推进涉诉信访工作精细化、实质化、信息化建设,加大源头预防力度,完善律师代理申诉、远程视频接访等机制,巩固“网、视、电、信、人”五位一体信访工作格局,落实“三到位一处理”原则,引导人民群众理性表达诉求,推动信访案件实质性化解。依法开展司法救助,为1009名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925.6万元,为257名困难群众发放救助金892.2万元,彰显司法人文关怀。

  三、改革创新保公正

  坚定不移深化司法改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一)进一步落实司法责任制。按照中央、省市委和上级法院统一部署,紧紧抓住司法责任制改革这个“牛鼻子”,统筹推进人员分类管理、司法职业保障和人财物统一管理等基础性改革工作,优化司法资源配置,规范审判权力运行,确保“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积极推进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按照法官员额制改革要求,严格执行入额标准比例,全市法院首批遴选员额法官553名,其中,市法院81名,探索推进司法辅助人员职务序列改革,实现法官、司法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各归其位、各尽其责。加快推进新型审判团队建设,按照“法官 法官助理 书记员”模式,组建以法官为中心,以辅助人员为支撑的审判团队415个,对婚姻家庭、商品房买卖等类型案件,确定专业审判团队或法官工作室审理,提升案件质效,员额法官人均结案209件,较改革前上升81.7%。建立院、庭长办案刚性约束机制,院、庭长结案60567件,占结案总数52.4%。健全司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突出法官办案主体地位,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数量大幅下降,全市法院由独任法官、合议庭直接签发裁判文书的案件数量占结案总数99.2%。坚持放权与监督相结合,细化院、庭长监督管理职权,构建全员全过程监督管理机制,落实防止干预过问案件的“两个规定”,确保用权受监督、放权不放任。

  (二)进一步优化办案机制。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等原则,坚守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规范减刑假释案件办理,依托减刑假释信息化办案平台,实现网上报送、网上审理、网上监督,各个环节全程留痕,确保刑罚执行公正,批准减刑假释1039件,不予批准129件。强化审判监督和业务指导,审结二审案件5952件,再审案件217件;坚持改发案件沟通交流、审判态势定期分析、典型案例集中发布等机制,全面规范自由裁量权。推行案件繁简分流,一审民商事案件优先适用简易程序,简易程序适用率89.3%,同比上升4.4个百分点;发挥小额速裁、轻刑快审等机制功能,对追索劳动报酬、物业纠纷等案件应用固定庭审和文书模板,探索行政诉讼要素审判和表格式裁判文书,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

  (三)进一步打造智慧法院。深入推进法院信息化建设,建成全市法院审务云平台,各类审务信息实时统计、实时更新、互联互通,精准把握审判执行态势,提升审判管理科学化水平。开发移动办案系统,建设智能化工作平台,为法官提供类案推送、文书纠错和数据分析等智能服务,让信息化为法官“减负”、为审判“助力”。积极探索“互联网 ”时代司法公开新途径,不断完善审判流程、庭审直播、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四大公开平台功能,上网公布裁判文书67682份,依托全市法院庭审直播网,常态化开展庭审直播523件,人民群众足不出户看庭审,最多时近两万人同步在线,让司法在阳光下运行。创新新媒体平台应用,构建以“公正烟台”为统一标识的新媒体矩阵,推出“身边的案例”“直击庭审”等系列专题,发布微博5032条,微信300余期,多次入选全国法院新媒体排行榜前十名。《印象·法官》系列微视频被中央网信办和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优秀宣传成果”。

  四、党建引领固根基

  落实从严治院方针,打造过硬法院队伍。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引导干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挖掘胶东红色司法资源,通过宪法宣誓、专家授课、交流研讨等方式,强化革命传统和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干警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修订《关于进一步加强党组自身建设的意见》,创建“先锋在行动”党建品牌,实行机关党建述职评议,开展主题宣讲、“最美法官”评选等活动,形成“人人争先锋、事事当先锋、处处有先锋”的良好局面。

  (二)加强司法能力建设。适应司法责任制改革要求,探索实行分类、分级、全员培训,定期举办优秀庭审评比、典型案例评查、速录业务技能竞赛等活动,举办、参加各类培训班86期,2300余人次参训,不断提升干警履职能力。强化理论调研,定期举办“青年法官沙龙”、审判理论研讨,47篇裁判文书、典型案例、调研论文在全国、全省法院获奖。创新培训方式,依托“法e通”网络法官学院和手机微学院,开展网上培训、在线学习,就建筑工程、劳动争议等审判实务热点问题,邀请专家教授、资深法官专题授课12次,实现优质培训资源共享。

  (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两个责任”“一岗双责”,层层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层层压实管党治党责任。每年开展廉洁司法集中教育,深入学习“两条例一办法”,举办“廉洁司法大家谈”报告会,定期推送廉洁司法微信、短信,筑牢廉洁司法底线。持之以恒转作风,围绕市委“对标先进谋发展、干字当头抓落实”部署要求,出台《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 争创一流工作业绩的意见》,把“创新、一流、务实、高效、担当”的要求落到实处。坚持三级约谈、涉廉事项报告、随案发放廉政监督卡、特邀监督员等制度,准确把握司法责任制改革带来的廉政风险点变化,构建完善廉政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强化执纪问责,深入开展司法巡查、纪律作风专项督察等活动,着力整治司法不作为、乱作为和司法腐败等问题,对全市法院8名干警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各位代表,党的领导、人大监督是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的重要保证。一年来,全市法院坚持重要部署、重点工作及时向党委、人大报告,积极争取政府支持,诚恳接受政协民主监督,认真配合做好省政协、市人大的调研视察等工作。主动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邀请416名代表、委员旁听庭审、见证执行、座谈交流,办理建议、提案及关注事项78件。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确保法律正确实施。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定期邀请专家、律师、记者座谈,认真听取意见建议。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全市法院工作继续保持良好发展态势,有39个集体、159名干警受到市级以上表彰,4家法院荣获全国司法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市法院研究室荣获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吴晓慧法官荣获全国法院先进个人。中央电视台、《人民法院报》《大众日报》等中央、省级媒体专题报道全市法院工作。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党委的坚强领导,离不开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政府、政协的大力支持,离不开各位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同时,全市法院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面对新时代人民群众司法新需求,司法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需要进一步提高;二是案多人少矛盾日益突出,审判工作良性循环压力进一步增大;三是新型审判权运行机制尚处于磨合期,相关配套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四是队伍建设仍存在薄弱环节,“两庭”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等等。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18年,全市法院将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化司法改革,全面发挥审判职能,依法保障烟台创新发展、持续发展、领先发展。

  一是在服务大局上有新作为。按照全市“一个定位、四个着力、一个加快”的总体思路,积极研究出台有针对性的服务保障措施,依法惩治犯罪,服务经济发展,妥善化解纠纷,促进依法行政,推进法治、平安、和谐烟台建设。

  二是在司法为民上有新举措。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司法新需求,健全便民利民司法机制,妥善审理民生领域案件,强化胜诉权益兑现,构建基本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

  三是在改革创新上有新成效。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完善新型审判权运行机制,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加强司法公开和人工智能的深度融合,全面提升司法公信。

  四是在队伍建设上有新提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持续深入改进作风,着力加强法院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努力打造符合新时代要求的人民法院队伍。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全市法院将在党委坚强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开拓创新,砥砺奋进,为烟台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滨海城市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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