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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7年3月21日在烟台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亚博安卓

来源:   发布时间: 2020年10月28日

  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7年3月21日在烟台市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代院长  江敦斌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2年以来,全市法院在党委坚强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着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五年来,全市法院受理各类案件449249件,审执结434035件,标的额817.3亿元,较上一个五年同比分别上升17.6%、13.4%、26.8%。其中,市法院受理各类案件44559件,审执结44510件,标的额262.2亿元,较上一个五年同比分别上升68.3%、71.4%、90.6%。

  2016年,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全市法院扎实工作,锐意进取,较好完成了审判执行工作任务,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全年新收各类案件101904件,审执结106219件,标的额260.6亿元,收结案件数均首次突破10万件。其中,市法院新收各类案件10933件,审执结11141件,标的额58.5亿元。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紧紧围绕市委“一二三四五”总目标,立足执法办案主业,科学谋划法院工作,以执法办案的实绩体现服务大局的成效。

  (一)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发挥刑事审判职能,审结一审刑事案件22039件,判处罪犯29626人。严惩暴力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审结杀人、抢劫、盗窃等案件6060件,判处罪犯8583人,依法审理了张帆、张立冬等故意杀人、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案,徐孝福放火案等社会广泛关注案件,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严惩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审结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集资诈骗等案件747件,判处罪犯1577人,依法审理了涉案金额7亿余元、被害人1300余人的武明钢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发展会员数万人、收取资金上亿元的易健集团等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严惩毒品犯罪,审结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等案件1142件,判处罪犯1583人,依法审理了涉毒7万余克的鞠培中等人贩卖、运输毒品案,打击毒犯嚣张气焰。严惩职务犯罪,审结贪污、受贿等案件781件,判处罪犯931人,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严惩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审结污染环境、非法采矿等案件81件,助推美丽烟台建设。完善未成年人审判机制,实行社会调查、轻罪记录封存等制度,促使改过自新、重归社会。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罪行轻微的初犯、偶犯、未成年犯,依法从轻、减轻处罚,对14302名罪犯适用非监禁刑,对465名罪犯免予刑事处罚。严格减刑、假释案件办理,对“三类案件”全部开庭审理,全程录音录像,邀请人民陪审员参加,批准减刑、假释7707件,不予批准724件。

  (二)全力服务经济发展。发挥商事审判职能,审结一审商事案件99810件,标的额306.5亿元。围绕“一带一路”、新型城镇化和生态文明建设、全域旅游建设等决策部署,制定印发15个服务保障意见,及时把市委科学发展思路转化为司法服务举措。加大为企业服务力度,建立重点企业法律事务联席会议制度,开展“法官进企业”“服务企业年”等活动,为企业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防范经营风险提供法律意见。围绕青烟威荣城际铁路、蓬莱国际机场、胜利片区改造、东部新区建设等重点工程项目,设立巡回法庭,及时调处土地征收、施工分包、设备租赁等各类矛盾纠纷,依法保障项目建设。强化产权保护,审结买卖、租赁、承揽等案件28566件,平等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推动构建规范有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优化金融环境,审结金融借款、融资租赁等案件40905件,规范融资行为,防范金融风险。保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审结破产重组、股权转让等案件415件,促进资源优化配置。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审结侵犯“三环”“烟台古酿”商标权等知识产权案件3050件,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服务开放发展,审结涉外案件95件,办理司法协助案件166件,推动完善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

  (三)全力促进法治建设。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充分发挥司法的教育、评价、指引、示范功能,开展“法德共进”“法律六进”“法院开放日”等活动,健全“以案释法”、新闻发布会等制度,促进形成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强化司法建议工作,密切关注司法领域反映的经济社会问题,就规范金融秩序、加强环境保护等问题及时提出司法建议,为科学决策、改进工作提供重要参考依据。贯彻落实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对全市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发挥行政审判职能,妥善化解行政争议,审结一审行政案件7966件,其中,驳回1008件,撤销、变更、确认违法203件,监督支持依法行政,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依法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4500件,裁定准予执行3959件,不予执行541件。强化行政协调和解工作,探索实施行政、民事交叉案件一并审理机制,促进争议实质性化解。推行“一函三表”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人数、比例逐年提高。建立司法和行政良性互动机制,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年度十大典型案例,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组织庭审观摩,促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二、牢记宗旨,司法为民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努力提供契合时代要求的司法服务。

  (一)强化便民利民举措。按照“系统化、信息化、标准化、社会化”要求,升级诉讼服务中心,开通律师服务平台、12368诉讼服务热线,为群众提供一站式、综合性、低成本诉讼服务。全面落实立案登记制,探索网上立案、预约立案等方式,对依法应当受理的案件,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加强便民服务网络建设,构建人民法庭、便民服务站、便民联系点、联络员“四位一体”便民服务网络,推行巡回审判、旅游速裁法庭、假日法庭等机制,打通司法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推进涉诉信访改革,实行诉访分离,受理申诉、申请再审案件5667件;推行院庭长轮流接访、律师代理申诉、远程视频接访,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按照“三到位一处理”原则,化解信访积案,依法打击无理缠诉闹访行为,引导群众理性表达诉求。强化司法人文关怀,为残疾人、下岗工人、农民工等困难弱势群体开通诉讼“绿色通道”,为2744名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1714.4万元;推进司法救助制度化,为1059名困难群众发放救助金2215.6万元。

  (二)强化民生权益保障。发挥民事审判职能,审结一审民事案件142770件,标的额124.1亿元。依法审结婚姻家庭、财产继承等案件50914件,探索推进家事审判改革,设立家事调解员、心理疏导员,促进夫妻忠诚、尊老爱幼、和谐家风。依法审结劳动争议、工伤保险等案件20269件,实现保护劳动者权益和企业利益有机统一。依法审结涉“三农”案件1116件,保障农业生产经营,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依法审结机动车交通事故、医疗损害赔偿等侵权案件41759件,明确侵权责任,制裁侵权行为,保障合法权益。深化司法拥军工作,完善涉军案件审理机制,开展“送法进军营”等活动,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三)强化胜诉权益实现。围绕“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不断强化执行力度,执结案件120583件,标的额386.7亿元。市法院就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向市委、市人大、市政协、市委政法委作专题汇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支持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实施意见》,市人大常委会委托内务司法委员会就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工作开展情况到市法院进行专项检查、听取工作汇报,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基本形成。强化执行信息化建设,全市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已联网运行,实现远程指挥、视频调度;在全省率先开通“总对总”查控系统,积极推进与国土、住建部门的“点对点”查控平台建设,查询财产信息47.7万余条,查控财产29.6亿元。开展涉民生、涉金融案件专项执行活动,执结涉民生案件12839件,标的额4.1亿元,执结涉金融案件13449件,标的额55.2亿元。积极探索“执转破”,促使执行不能的企业法人依法转入破产程序,对16家符合条件的企业宣告破产,492起案件退出执行程序。强化失信被执行人曝光,运用微博、微信、“诚信黑榜”等方式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发布失信被执行人54392例,其中,7216名主动履行义务。依法制裁规避、抗拒执行等行为,限制出境196人次,限制高消费19442人次,司法拘留4124人次,追究刑事责任26人,维护司法权威。

  三、锐意进取,改革创新

  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完善机制、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切实提升司法公信力。

  (一)着力优化办案机制。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加快诉调对接平台建设,全市法院普遍建成诉调对接中心,设立指导分流室、人民调解室、司法确认室;畅通诉调对接渠道,联合相关部门会签文件,建立涉交通事故、金融消费、著作权等纠纷对接机制;充实诉调对接力量,建立特邀调解组织和特邀调解员名册,聘请、邀请调解员驻院调解,为人民群众提供多元纠纷解决方式。2016年,全市法院诉前分流纠纷13959件,占一审民商事收案总数26.9%。落实繁简分流,对一审民商事案件优先适用简易程序,全市法院简易程序适用率逐年提升,2016年达到79.1%;充分运用小额速裁、轻刑快审等办案机制,对婚姻家庭、交通肇事等案件,建立固定庭审模板和文书模板,缩短办案周期。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推进庭审实质化,健全庭前会议、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程序,完善证人、鉴定人质证规则,保障律师诉讼权利,对6起自诉案件、83起公诉案件裁定准予撤回起诉,坚守防范冤假错案底线。认真履行审级监督和业务指导职能,审结二审、再审案件25456件,健全审判态势分析和改判、发回重审案件沟通交流制度,定期发布裁判要旨、典型案例,统一裁判尺度,规范自由裁量权。

  (二)着力深化司法公开。发挥审判流程公开、庭审活动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四大平台功能,对依法应当公开的信息,一律公开,累计上网公布裁判文书217288份;建成烟台法院庭审直播网,全市法院207个高清科技法庭可在互联网直播庭审,自去年6月开通以来直播案件198个。扩大司法民主,健全完善人民陪审员管理、参审、保障和惩戒退出机制,将人民陪审员工作范围拓展至保全送达、诉前调解、复查听证等审判执行各个环节,人民群众参与司法渠道更加畅通。全市法院一审案件陪审率稳步提升,2016年达到99.9%。推进人民法院信息化3.0版建设,广泛应用智能审判辅助、智能文书纠错等系统,全面汇聚案件电子卷宗、庭审音视频等数据资源,建设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发挥新媒体优势,打造集法院亚博安卓官网、微博、微信、头条号和庭审直播网“五位一体”的“公正烟台”司法宣传品牌。全市法院通过新媒体发布信息5万余条,答复网友问题6300余个,组织“法官的一天”“走进人民法庭”等微直播活动11次,连续三年荣获光明网新媒体奖项,多次入围人民网、新浪网新媒体应用排行榜全国法院十强。

  (三)着力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按照“法官 法官助理 书记员”模式,探索建立审判执行团队231个,其中,审判团队169个,执行团队62个,发挥团队作业优势,提升办案质效。强化院庭长办案,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和新类型案件,2016年,院庭长办案58416件,占同期结案数的55%。按照“审理者裁判、裁判者负责”的要求,健全司法权力清单、负面清单、责任清单,明确法官、法官助理和书记员职责,促进审判权公正高效运行。健全监督管理机制,明确院庭长的监督管理职责,严格依法界定审委会研究案件范围,建立专业法官会议或审判长联席会议制度,确保放权不放任。积极推进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完成全市法院首批法官入额考试考核工作,提出560名员额法官建议人选,探索通过购买社会化服务等方式补充司法辅助人员。强化法官履职保障,建立外部、内部人员过问案件信息库,实现全程留痕;依法打击诬告陷害、侮辱诽谤和威胁、暴力伤害法官行为,保障依法公正履职。

  四、从严治院,固本强基

  严格落实“五个过硬”要求,加强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

  (一)全面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定理想信念,采取党组带头学、座谈交流学、干警个人学等方式,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打造“先锋在行动”党建品牌,组织优秀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活动,争做合格党员、合格法官、合格干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落实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党内监督条例,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实行支部书记党建述职制度,定期组织开展民主生活会和专题研讨,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坚守法治信仰,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以邹碧华、黄志丽等先进典型为榜样,引导广大干警恪守司法良知、严守职业道德。五年来,全市法院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个人,市法院连续五年荣获全国司法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开发区法院荣获全国优秀法院,隋文华、王慧智法官荣获全国优秀法官,祁云岭法官荣获全国法院先进个人,郑学东法官荣获全国法院办案标兵。

  (二)全面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出台《关于加强全市法院干警学习的实施意见》,持续开展“学习型法院、学习型法官”建设,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注重理论调研,每年召开审判理论研究座谈会,连续六年承担全省法院重点调研课题,97篇论文在全国、全省法院获奖。深入开展分类、分级、全员培训,推行优秀法官授课、庭审观摩、案例研讨等做法,开展办案标兵、精品案件、优秀裁判文书等评选活动,举办、参加各类培训班450期,8000余人次参训,增强法官审判实务能力,有32篇裁判文书、35篇典型案例在全国、全省法院获奖,多起案例入选全国法院十大刑事案件、全国法院十大环境侵权典型案例、全国法院十大残疾人权益保障典型案例、全国法院50大知识产权审判典型案例等。创新教育培训方式,实施青蓝工程、一线磨砺计划,推行青年法官导师制,建立“法e通”网络法官学院和手机微学院,方便干警随时随地随案学习,提高培训针对性、实效性。

  (三)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两个责任”“一岗双责”,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实施意见,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形成“党组负总责、层层抓落实”管党治党工作格局。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制定进一步改进司法作风七项措施,组织开展“司法作风建设年”“守纪律、讲规矩,严管理、树形象”等专项活动,深入践行“四心工作法”和“一·二五”工作法,持之以恒改进司法作风。完善廉政教育长效机制,每年开展“廉洁司法集中教育”,认真学习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深入开展“廉洁司法大家谈”宣讲活动,定期推送廉洁司法微信、短信,筑牢思想防线。强化日常检查监督,突出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监督管理,广泛开展审务督察、司法巡查,以“零容忍”态度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对56名干警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各位代表,党的领导、人大监督是做好人民法院工作的根本保证。五年来,全市法院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重点工作、重要事项及时汇报,确保法院工作正确政治方向。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通过上门走访、庭审观摩、调研座谈等方式,及时汇报工作、听取意见建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组成人员、部分委员到市法院旁听案件庭审。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及时通报工作。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及关注事项179件。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共同维护司法公正。注重接受社会监督,定期邀请专家、律师、记者座谈,加强改进法院工作。

  各位代表,法院工作成绩的取得,是党委坚强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的结果,是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各位代表、委员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同时,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案件数量持续增长,案多人少矛盾日益突出,审判工作良性循环压力不断增大;二是案件质效有待提高,有的案件审理周期过长、质量不高;三是面对司法责任制改革新要求,法官司法能力需要进一步提升,司法辅助人员配备需要进一步加强,相关配套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四是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个别干警司法作风不严不实,甚至违纪违法,损害司法公信;五是基础设施建设亟待加强,部分法院“两庭”建设、信息化建设等不能满足工作需要,等等。对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在各方面关心支持下,深入研究、认真解决。

  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是全面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的决战之年。全市法院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和上级法院的决策部署,突出做好抓执法办案、抓风险防控、促队伍建设的“两抓一促”三项工作,力争全市法院工作走在全省全国前列。

  一是强化主业,服务发展。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主动将法院工作置于全市工作大局中谋划部署,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惩处犯罪,化解矛盾纠纷,规范交易秩序,促进依法行政,加强风险防控,深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新,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规范的法治环境。

  二是精准发力,一心为民。坚持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充分保障当事人诉权,依法审理各类涉民生案件,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积极构建覆盖全面、系统科学、便民利民的司法为民机制,完善便民服务网络,推进涉诉信访改革,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按照省人大关于法院执行工作监督三级联动的部署要求,主动争取监督支持,全力以赴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

  三是踏石留印,推进改革。坚持以“钉钉子”精神狠抓贯彻落实,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地生根,全面释放改革活力。锲而不舍抓好司法责任制改革,积极构建权责清晰的责任体系,上半年全面推开新的审判权运行模式。强化案件繁简分流,不断提高审判质效。深化司法公开和信息化建设,加快建设智慧法院,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四是党建引领,夯实根基。坚持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不断强化“四个意识”,引导广大干警自觉抵制意识形态渗透,坚决站稳政治立场。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全面提升干警职业素养和履职能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有党委坚强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我们将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努力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为矢志谱写烟台率先走在前列新篇章、奋力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成功城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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